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丁兰刻木

丁兰刻木

应劭《风俗通.愆礼》:“世间共传丁兰克木而事之。”《初学记》卷十七引晋孙盛《逸人传》:“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象于云台也。”旧用为封建孝道之典。清李渔《巧团圆.解纷》:“我姚克承自幼丧亲,常恨没有爹娘奉事,要学丁兰刻木,又记不起当时的面容。”


主谓 二十四孝之一。丁兰东汉河内人,少丧父母,不及供养,乃刻木为像,与妻事之如生。邻人张叔醉骂木像,以杖击其首,兰奋剑杀张,吏捕兰,兰辞木像,像为垂泣。[例]二十四孝之一的~故事具有传奇色彩。△用于忠孝方面。


【典源】《初学记》卷十七引晋·孙盛《逸人传》 曰:“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及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及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刻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

【今译】 丁兰年少时父母即去世,未来得及供养双亲,于是用木头刻成人,样子模仿他父母的形像,侍奉木人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早晚都要问安。后来邻居张叔的妻子去向丁兰妻借东西,丁妻去禀告木人,木人不大愿意,就没有借给她。张叔借醉来大骂木人,并用木棒敲它的头。丁兰回家,见木人不高兴,问妻子,妻子将原因告诉了他,丁兰拿剑就把张叔杀了。官吏来逮捕丁兰,丁兰向木人辞别,木人眼中垂泪。当地人都称赞他的孝心。

【释义】 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

【典形】 丁兰刻木、刻木当严亲、刻木丁兰、似丁兰。

【示例】

〔丁兰刻木〕 元·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王祥卧冰标写在史书中,丁兰刻木图画在丹青上。”

〔刻木当严亲〕 三国·曹植《灵芝篇》:“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

〔刻木丁兰〕 元·武汉臣《散家财天赐老生儿》:“劝你个择邻的孟母,休打这刻木的丁兰。”


猜你喜欢

  • 万机主

    源见“日理万机”。指君主。《晋书.刘聪载记》:“聪大怒曰:‘吾为万机主,将营一殿,岂问汝鼠子乎!’”【词语万机主】   汉语大词典:万机主

  • 放子出一头

    同“放他头地出”。宋苏轼《送晁美叔发运右司》诗:“尚欲放子出一头,酒醒梦断四十秋。”

  • 载笔

    《礼记.曲礼上》:“史载笔,士载言。”郑玄注:“笔,谓书具之属。”孔颖达疏:“史,谓国史。书录王事者。”后因以“载笔”为借指史官之典。《新唐书.褚遂良传》:“对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职载笔,君举必书。

  • 瑶树

    《世说新语.赏誉》:“王戎云‘太尉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晋人王戎赞赏王衍的仪表风度,用“瑶林琼树”作比。后遂用为称美人品高洁神姿飒爽之典。唐.李群玉《哭彬州王使君》诗:“瑶树忽倾沧

  • 荒鸡非恶声

    源见“闻鸡起舞”。谓鸡鸣可以催人奋起。宋陆游《冬夜独酌》诗:“一樽浊酒有妙理,十里荒鸡非恶声。”

  • 壶中日永

    同“壶中天”。唐许浑《赠萧炼师》诗:“壶中知日永,掌上畏年侵。”

  • 冤各有头,债各有主

    参见:冤有头,债有主其他 报冤要找作恶者,讨债要找欠债人。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25:“是呀!你们~,各算各的,不就结了?”△用于比喻报仇讨债要找主要负责人。也作“冤有头,债有主”。【词语冤各有头,

  • 奉母求鱼

    源见“王祥卧冰”。称扬孝敬父母。元郑廷玉《看钱奴》三折:“子怕那奉母求鱼孝王祥,卧死在冬凌上。”

  • 交甫解佩

    源见“汉皋解佩”。指郑交甫汉水之滨遇仙女赠珠佩传说。唐李瀚《蒙求》:“渊客泣珠,交甫解佩。”

  • 钱流地

    《新唐书.刘晏传》:“诸道巡院,皆募驶足,置驿相望,四方货殖低昂及它利害,虽甚远,不数日即知。是能权万货重轻,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自言如见钱流地上。”后因以形容理财得法,钱财充羡。宋辛弃疾《水调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