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县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又作吞河、陶温水或桃温水。即今黑龙江省伊春市东汤旺河。《清一统志·吉林一》:屯河“在宁古塔城东北七百里。源出屯窝集,东南流会十余水,入混同江”。《清史稿·地理志》 汤原县:“屯河即汤旺河。”(1)即“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置,属威州。治所在今云南楚雄市境。至元二十一年 (1284) 废入威楚县。古县名。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治今云南省楚雄市境内。属威楚路。至元二十一年废。
又名浍水、 水。 自今河南开封县东分狼汤渠水东南流经杞县、睢县、柘城,南入安徽境,经亳州市东北、河南永城县南、安徽宿县、固镇,至五河县南入淮水。今上流已湮。下流在安徽境内者即今之浍河。
即今安徽五河县南浍河南旧县湾。南宋咸淳七年(1271)置安淮军及五河县治此。《明史·地理志》 五河县:“东南有漴河,西北有浍河、沱河,东北有潼河,并流合淮,谓之五河口。”
明置,即今云南江川县东北江城镇。崇祯七年(1634)江川县迁治于此。1950年县治迁大街(今江川县)。
在今江苏泰兴市南二十里。明洪武初置巡司于此。《明史·李遂传》:嘉靖三十八年(1559),“(刘)景韶亦败(倭)贼印庄,追奔至新河口,焚斩甚众”。清移印庄巡司于泰兴市东三十里童桥镇。
一名阴戎。春秋允氏戎别部。在今河南栾川、嵩县、伊川三县境。后为晋国所灭。《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前638)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杜注:“允氏之戎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
1912年改清水河直隶厅置,属山西省。治所即今内蒙古清水河县。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绥远道。1928年属绥远省。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黄河东岸,邻接山西省。属呼和浩特市。
①在今湖北麻城市西南。《魏书·田益宗传》:景明初,“萧衍建宁太守黄天赐筑城赤亭”。即此。②一作赤沙亭。在今湖南华容县南。《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宝二年(551),侯景将任约“至赤亭。六月,甲辰,(胡)僧
在今甘肃敦煌市西北一百六十六里戈壁滩上。为汉代玉门关旧址。见“玉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