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洞宣抚司
元末改容美洞军民总管府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即今湖北鹤峰县。明洪武五年 (1372)改为长官司,七年 (1374) 升为宣慰司。后废。永乐四年 (1406) 复置,属施州卫。清初改为容美土司。
元末改容美洞军民总管府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即今湖北鹤峰县。明洪武五年 (1372)改为长官司,七年 (1374) 升为宣慰司。后废。永乐四年 (1406) 复置,属施州卫。清初改为容美土司。
明正统初置,故址在今山西襄垣县西南,接屯留县界。《方舆纪要》卷42襄垣县:“五巑关在五巑山上,正统初置巡司于此。”
明洪武九年 (1376) 置,属山东都司。治所在今山东蓬莱市。《方舆纪要》 卷36登州府: 登州卫在 “治府城内。……领左、右、中、前、后、中左、中右七千户所”。
在今山西朔州市城内东街。创建于唐麟德二年 (665)。辽时曾作为林太师衙署,亦称林衙院。辽统和年间改名林衙寺。金天德二年 (1150) 题额“崇福禅寺”,清乾隆间改今名。现存山门及天王、弥陀、观音、地
清嘉庆五年(1800)于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游牧地置,属吉林将军。治所在长春堡(今吉林长春市南四十里永春镇),道光五年(1825)移治宽城子(今长春市)。辖境约当今吉林伊通河、饮马河流域。光绪十四年(18
清光绪六年 (1880) 析科尔沁左翼前、中、后三旗地置,属昌图府。治所在康家屯 (今辽宁康平县)。取康家屯平安之义。民国初属奉天洮昌道。1929年直属辽宁省。在辽宁省北部、辽河西岸,北邻内蒙古自治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析辽阳县及兴京、凤凰二厅地置,属奉天府。治所在本溪湖(今辽宁本溪市)。《奉天郡邑志》谓:“治本溪湖,名曰本溪县。”民国属奉天辽沈道,1929年属辽宁省。1952年裁入本溪市,
即今内蒙古达拉特旗东南壕庆河 (或译为浩琴河)。《清一统志·鄂尔多斯》: 喀西拉克河“在左翼后旗东五十里。源出色泊呼勒泉,东北流入奈马代泊”。
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九十里。《方舆纪要》卷50固始县:白牙山“山产桑,中弓材”。
北魏太和中置,与沃野、怀朔等为北魏六军事重镇之一。在今河北赤城县北独石口之东。《水经· 沽水注》: “大谷水又南径独石西,又南径御夷镇城西。魏太和中置,以捍北狄也。”
即今辽宁本溪市北石桥子镇。民国熊知白《东北县治纪要》辽宁本溪县:“火连寨,当西辽阳与北石桥往来道路之交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