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州
明弘治十七年 (1504) 升河池县置,属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北。辖境相当今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嘉靖四年 (1525) 迁凤仪山南 (今市西河池镇)。1912年改为河池县。
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升河池县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西河池街北。嘉靖四年(1525年)移治今市西河池街。1912年复改河池县。
明弘治十七年 (1504) 升河池县置,属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北。辖境相当今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嘉靖四年 (1525) 迁凤仪山南 (今市西河池镇)。1912年改为河池县。
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升河池县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西河池街北。嘉靖四年(1525年)移治今市西河池街。1912年复改河池县。
清雍正七年(1729)置,属里塘宣抚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塘县西北。后废。
即今江西黎川县东五十里极高。宋、元、明、清置巡司于此。
西汉景帝二年 (前155) 置,属内史。治所即今陕西耀县东一里河东堡。武帝后属左冯翊。东汉初废。永元九年 (97) 复置,三国魏又废。古县名。西汉景帝二年(前155年)置,治今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东。属
明洪武六年 (1373) 置,属辽东都司。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嘉靖四十五年 (1566) 徙治今辽宁凤城市。后废。明洪武六年(1373年)置,治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属辽东都司。嘉靖四十五年(156
从今黑龙江林口向东经虎林至虎头。全长335.7公里。日伪于1934—1935年修筑。
西汉置,属巨鹿郡。治所在今河北中部。东汉废。
即今北京市延庆县之妫河。 《水经·㶟水注》: 清夷水 “亦谓之沧河也。水出长亭南,西径北城村故城北……又西北径阴莫亭,在居庸县南十里”。又云,“又西径沮阳故城北……又屈径其城西南注于
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属越嶲郡。治所在今四川美姑县西南。一说在今昭觉县北。《三国志·蜀志·张嶷传》: “定笮、台登、卑水三县去郡三百余里,旧出盐铁及漆。” 南齐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四川省
即今四川洪雅县西南桃源乡。清嘉庆《四川通志》 卷29洪雅县: 桃源场 “在县西南八十里”。
即今四川乐山市北牟子镇。民国《乐山县志》卷2:牟子场“创自明时,前清重建。距城北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