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府
清雍正十三年 (1735) 升泰安直隶州为府,属山东省。治所在泰安县 (今山东泰安市)。辖境包括今山东泰安、新泰、莱芜、肥城、平阴、东阿、东平等市县地。1913年废。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泰安州置,治泰安县(今山东泰安市)。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泰安、莱芜、新泰、肥城、平阴、东阿、东平等市县地。1913年废。
清雍正十三年 (1735) 升泰安直隶州为府,属山东省。治所在泰安县 (今山东泰安市)。辖境包括今山东泰安、新泰、莱芜、肥城、平阴、东阿、东平等市县地。1913年废。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泰安州置,治泰安县(今山东泰安市)。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泰安、莱芜、新泰、肥城、平阴、东阿、东平等市县地。1913年废。
南朝宋文帝时置,属苍梧郡。治所当在今广西苍梧县、广东封开县境。齐以后废。
隋开皇三年 (583) 置,属资中县。在今四川威远县。《元和志》 卷33威远县: “本汉资中县地,隋开皇三年于此置威远戍以招抚生僚,十一年改戍为县,属资州。”
在今江西德安县西。《方舆纪要》 卷87九江府德安县: 金带河 “旧从西南流,合庐山诸河,四面旋绕如带。后以山溪瀑涨,冲决城西,入城西北之箬山河,而会东北之水,县西之水遂竭。嘉靖二十六年,开浚如旧”。
在今河北饶阳县西北。《方舆纪要》卷14饶阳县:上方台在“县西十三里。台高四丈,周围五里”。
亦作蒲石河口。即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东南七十里小蒲石河口。民国 《宽甸县志》 图:东南鸭禄江北有蒲石河。同书卷19: 蒲石河口产金。
南朝梁普通中置,属新州。治所在今四川乐至县东北三十五里龙门场。北周属普州。辖境相当今四川乐至、安岳二县及遂宁市部分地。隋开皇三年(583) 废。北周建德四年(575年)置,治多业县(今四川乐至县东北)
即松江方塔。在今上海市松江县东方塔公园内。寺建于五代汉乾祐二年(949)。北宋熙宁至元祐间(1068—1094)建塔,砖木结构,九级方形,高42.5米。是江南古塔中保存原有构件较多的一座。后因年久失修
即今江西吉水县西北阜田镇。清置巡司于此。
①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南。《清一统志·保宁府一》: 兼山 “在剑州东南一百二十里。宋学士黄裳居此,宅址遗基,俱在山下”。②在今甘肃泾川县北五里。《明一统志》 卷35平凉府: 兼山 “在灵台县西九十里,乃泾
十六国前凉置,在今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南。《晋书· 吕光载记》: 东晋太元十年(385),金城太守尉祐在允吾叛,光遣“姜飞又击败祐众。祐奔据兴城,扇动百姓,夷夏多从之”。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