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义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规定其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泉币司”。
官名,东汉末年乌丸、鲜卑皆置,为外交官,掌翻译及贡献等。《三国志·魏书·田畴传》:“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丸、鲜卑并各遣译使致贡遗,畴悉抚纳,令不为寇。”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督催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分别按例限催办,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均无固定员额,由尚书酌派,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色司次官,佐司色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色下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设在诸王身边的监察官员,防其为非而辅之以正,受诏奏闻诸王的举动善恶。官名,三国魏置,设在诸王国掌监察,防其为非,辅其为正。《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三年》:“是时,诸侯王皆寄地空名而无其实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掌整理图书,供职一至二年后,许带职补外,并可超迁官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贴职之一。绍圣二年(1095),并入秘阁校理。
王名,三国魏正始八年改封东夷濊的不耐侯为不耐濊王。详“不耐侯”条。
官署名。宋朝贡举考试殿试时负责详审举人试卷的机构。从两制、六部尚书、台谏官、学官中选差详定官。举人试卷,经初考官、复考官定等第后,密封送详定所详审。初考官、复考官所定相同者,详定官不得变更; 互异者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