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奸都督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
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
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三》。
官名。明朝文官勋级之一。为文勋十级中第六级。凡文官从三品,经再考之后,可授此勋。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六阶,秩从三品。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
官名。即司染令。
官名。清朝七品太监之衔名。充首领太监。亦有充总管太监、副总管太监者。宦官官名。清置,见“首领太监”。
官制用语。或仅称“迁”。指官员调动。《商君书·农战》: “常官治则迁官。”详见“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时罢。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决算,厘订、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军贴制度。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宣统二年
皇帝的姑母称太主。《汉书·东方朔传》:“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注:“如淳曰:窦太后之女也,故曰窦太主也。”
春秋战国时期管理某一职事的官长。《管子·君臣》: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和论,而以事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