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吏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泛指历正、司分、司至、司开、司闭五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注:“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因以名官。凤鸟氏为历正,玄鸟司分,伯赵司至,青鸟司开,丹鸟司闭。师古曰:玄鸟,燕也。伯
士兵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兵(3)”。
宋朝吏部尚书左选、侍郎左选通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掌文臣选调之事。
官名。唐代宗时始置,主客省,接待四方奏计及外族使者。五代沿置。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三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职事官,员二人,从五品,为客省长官,掌契丹、
见“职令状”。
见“特授”。
官署名。元代于工部置右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掌兵、刑工三部钱谷计帐之事。主官有照磨一人,所属有典吏八人。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杂号将军名,汉朝
官署名。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名,即捕盗都尉,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