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前侍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依照《盐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掌理基于《盐法》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均应为对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原商部司务所的改设,掌收发文件、翻译电报,看管印信并稽核各项印文。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膳所,置典膳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祭祀、宾客、王和妃的膳羞。其副职有典膳副一人,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
官名。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置,员十人。视五品。隶廷尉,掌复审御史检劾之案件。北齐设大理寺后,改“大理司直”。官名。北魏永安中御史中尉高穆奏置廷尉司直十人,位在正监上,专掌复核御史所弹劾之事。
官署名。北魏初设。《魏书·宿石传》:“(宿沓干) 迁给事,兼领工曹。”其后废。北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 改定开封府所属六曹,又置,掌京府工程劳作之事。大观二年 (1108),天下州郡依开封府例置
县门下吏名。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簿书的记室,相当于一个曹。其吏员有主记掾,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此外又有记室史、记室书佐、主记书佐,而主记、记室均为主记
官名。南朝宋、齐置,与东冶令分掌鼓铸冶金,领工徒。隶少府。官名。见“诸冶令”。
①即视、察。周朝天子或大臣巡察方国及边陲地区之谓。《太保玉戈铭》: “王在丰,命太保省南国。”《周易 ·观》: “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汉朝又有省录尚书事,指主管尚书台之事。②天子遣使臣对诸侯臣子进行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社会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