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步兵校尉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掌步兵。亦称东宫步兵校尉。南朝宋置,员七人,为太子三校之一。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
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三校尉”。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掌步兵。亦称东宫步兵校尉。南朝宋置,员七人,为太子三校之一。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
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三校尉”。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官名。简称福建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
杂任职名。唐置,属左右千牛卫,员额一百五十人,掌守供御兵杖。
官署名。辽代“北面边防官”,有些路设都统军使司,为都统军使的办事机关,掌该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称“南大王院”。详见“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
官制用语。又称干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称为参堂,或称堂阙。
官署名。① 见“营缮清吏司”。②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原工部营缮司改设,归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保存古迹,调查寺庙等事
即“丹书铁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