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晋初设置,是与东閤祭酒相对应的官,见“东閤祭酒”。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仓名。明置,属户部。掌军粮积储。置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副使俱裁革。
见“行营都部署”。
官职统称。隋、唐、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唐朝,三公及省、台、寺、监、卫府、东宫、王国、州县、镇戍等官为职事官。北宋前期,省、部、寺、监之官多为寄禄官,而以差遣为职事官。神宗元丰(1078—1085)
见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奋武、耀武、练武、显武四营的全称。成化三年(1467)置。各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1550)罢。
① 官署名。(1) 春秋战国楚置。负责收藏珍宝货贿,征收工商赋税,督造王室器皿等事。(2) 汉朝指丞相、御史府。《汉书·杜周传》:“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余章。”颜师古注:“大府,丞相、御史之职也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福。见“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