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牧吏
郡分职吏名。晋置,见《金石录》二○《晋彭祈碑阴》,掌监畜牧之事。
郡分职吏名。晋置,见《金石录》二○《晋彭祈碑阴》,掌监畜牧之事。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三国志·蜀书·杜琼传》:“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
任官制度。在定制以外所任官员,称为员外置。其中有一种特置,一切待遇同于定制以内的正员,是为员外置同正员。参见“员外官”。
武官名。商代设置,亦称北吏,为驻防北土的大使,见《殷墟文字丙编》二九。参见“西史”。
王名,汉时匈奴置,地位仅次于单于。《汉书·匈奴传上》:“单于既得翕侯,以为自次王,用其姊妻之,与谋汉。”注:“师古曰:自次者,尊重次于单于。”
在职宦官的统称。《后汉书·夏馥传》:“馥虽不交时宦,然以声名为中官所惮,遂与范滂、张俭等俱被诬陷,诏下州郡,捕为党魁。”
官名,汉置,为州尹之副,佐州尹治京都地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参看“州尹”条。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乣军。
即“南大王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乡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乡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乡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