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科塔界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划定自赛哩乌兰岭(萨乌尔岭)到阿克哈巴河源的中俄边界线,线以东以南属中国、以西以北属俄国。同年9月4日和9月13日,又签订了《科布多新界牌博记》、《塔尔巴哈台北段牌博记》作为此约的补充。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划定自赛哩乌兰岭(萨乌尔岭)到阿克哈巴河源的中俄边界线,线以东以南属中国、以西以北属俄国。同年9月4日和9月13日,又签订了《科布多新界牌博记》、《塔尔巴哈台北段牌博记》作为此约的补充。
明代西藏地区噶举派与格鲁派间之斗争。嘉靖五年(1526),直贡噶举派本勒贡噶仁青率工布和雪卡地区之武装力量,强行抢占在直贡和墨竹地区属于甘丹寺之谿卡(庄园)。十六年(1537),又率众进攻甘丹寺,遭到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基层行政设施。有的城关隅下分若干坊,有的城关只分为若干隅或若干坊,无两级之分。隅设隅正,坊置坊正,由当役之诸色人户中轮流充当,任期1年或1季。有时一隅或一坊
见“甘父”(481页)。
古碑铭。亦名《邑子一百二十八人造像记》。北周天和元年(566)立。存陕西蒲城县北尧山乡,《八琼室金石补正》、《关中石刻文字新编》皆有著录。造像者记为128人,实际为87人。羌姓6,昨和氏58人,罕开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设之好屯河卫,改作赫图或赫图河卫。
?—前3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元贵靡长子。宣帝甘露三年(前51),父死继位为大昆弥,势力孤弱。冯嫽以其为汉外孙裔,上书请往镇抚。西域都护韩宣因其懦弱,请黜免,立其叔父左大将大乐。诏不允。及段会宗任
狍皮褥子。鄂温克语音译。亦作“德螫”。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鄂温克族猎民传统的卧具之一。两张狍皮可做1条。有御寒,防潮湿作用。
见“乌古迺”(332页)。
见“瓜藤亲”(584页)。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杨树湖”。位于内蒙古后套平原东部,乌拉特前旗西部,黄河北岸,形成仅百余年。纳乌加河和长济渠、民复渠等灌溉渠道尾水,南泄,在西山咀附近注入黄河。解放前湖四周土地被争相垦植,水利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