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厥爽主工作”,即掌管建筑和修造事宜,与中央王朝的工部相类。主官由军政委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厥爽主工作”,即掌管建筑和修造事宜,与中央王朝的工部相类。主官由军政委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改作索尔和绰河所,并说清代有索尔和绰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10里入今牡丹江。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见“德利”(2517页)。
见“耶律德光”(1323 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
见“楛矢石砮”(2164页)。
书名。有关西藏宗教史书。由驻藏帮办大臣钟方于道光二十二至二十四年(1842—1844)间编成此书。该书虽较简略,然在道光时,已属佳著。内容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两大禅师世系外,尚有哲布尊丹巴、济咙、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即奴隶的奴隶,亦译“奴下奴”。详见“更” (1048页)。
见“张承奉”(1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