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抛砖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作为坟地范围,任由其亲属在其内植树种花,永远禁止外人入内伐树动土或埋死人,尤其不准他人在自己祖坟上方做坟墓,否则将引起严重纠纷。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作为坟地范围,任由其亲属在其内植树种花,永远禁止外人入内伐树动土或埋死人,尤其不准他人在自己祖坟上方做坟墓,否则将引起严重纠纷。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契丹国志》。为一骷髅,在穹庐中以毡盖之,人不得见。国有大事,则杀白马灰牛以祭,变人形主事。事毕,入化骷髅,后因人偷视,不复在。
即“哈剌嗔”(1635页)。
?—451北魏宗室。又称阿斗埿、阿叔尼、元大汗。鲜卑拓跋氏。高凉王拓跋孤玄孙,拓跋礼子。袭父爵为高凉王,拜中都大官。骁猛善攻战。太平真君六年(445),以征西大将军讨吐谷浑慕利延于阴平白兰。后与永昌王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元制: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二级,隅设职事人员隅正,坊置坊正。农村中分设乡、都二级,
?—524北魏末羌人起义首领。又作莫折大提。秦州人;世居渭州襄城。北魏明帝正光五年(524)三月,沃野人※破六韩拔陵起兵反魏,诸镇民纷起响应。六月,太提因不堪秦州刺史李彦“政刑残虐”,亦结薛珍等于六月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古碑。位于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西12公里江边乡一碗水村西侧。为通往勐野井盐矿和普洱县的旧驿道。碑系细砂石制,高97厘米,宽52厘米,碑文约563字,立于嘉庆十六年(1881)秋。字迹损坏颇大。碑
明代云南元江傣族首领。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置元江路为元江府(今云南元江县)。十七年,入朝贡象,封元江知府,赐袭衣冠带。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以土酋白文玉为副长官。二十年,以麓川扩张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名忽勒孛罗、阿巴把乞儿或阿孛伯。出身绰罗斯家族。※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正统、景泰年间(1436—1456),曾遣使向明廷通贡,并随也先进兵中原。天顺元年(1457),联合阿刺知院子
?—前105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伊稚斜单于子。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嗣立。时汉用兵东越、南越,未遑北顾,单于新立,亦未扰汉,边境暂安。五年(前112),与西羌约攻汉,兵入五原(郡治九原在今包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