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820—189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道光二十三年(1843),由翻译生员补侍卫处笔帖式。咸丰三年(1853),随参赞大臣僧格林沁镇压捻军。次年,克复东光、连镇、赏戴花翎。九年(18
见“庞特勤”(1498页)。
即“蛮书”(2272页)。
366—416十六国时期后秦第二代国君。字子略。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羌人。※姚苌长子。后秦建初元年(386),父称帝,立为太子,镇守长安。建初八年(393),父死,即位,称大将军,以尹纬为长
清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所辖喀喇沁左、中、右翼3旗和土默特左、右翼2旗及后附的喀尔喀左翼旗、锡埒图库伦旗,在土默特右翼旗(今辽宁朝阳)境内卓索图地方会盟,故名。位于今辽宁省西部,内蒙古昭乌达盟南部,大凌河
即“突地稽”(1758页)。
即“梁水”(212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
云南彝族和白族对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