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勃律
即“波路”(1516页)。
即“波路”(1516页)。
见“辖里时”(2445页)。
见“查只底”(1604页)。
?—167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阿济格尼堪之子。初授兵部副理事官。顺治八年(1651),袭三等伯爵,兼管牛录,寻晋一等伯。擢刑部侍郎,调吏部,擢正白旗蒙古都统。康熙七年(1668),调满
碑名。又称“宴台碑”、“宴台女真国书碑”等。以女真文字题刻,记录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及第进士的情况,包括试题、考中者姓名及其里贯等内容。共有女真文字23行,据道光年间拓本,额题12字,正文尚存1
即“”(2524页)。
清府名。位于东北地区中部,光绪八年(1882)置,治今吉林省吉林市。东至嵩岭(即张广才岭)敦化县界,西至石头河子伊通州界,南达那尔轰岭围山界,北至巴彦鄂佛罗边门(即法特哈门)外伯都讷厅界。古为肃慎地。
即“倭尔托彦”(1889页)。
?—1328元朝幼主。又译阿里吉八、阿速吉八。蒙古孛儿只斤氏。※泰定帝子。泰定元年(1324),立为皇太子。从师习《皇图大训》(《帝训》)。致和元年(1328)七月,泰定帝卒,九月,为丞相倒剌沙等拥立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