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兀惹”(107页)。
苗族的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草苗为不同支系。妇女与侗族妇女装束略同,多着兜肚、短裙,赤足。聚族而居,大村三五百户,小亦百数十家。房屋以杉木构造,顶覆杉木皮。楼居,上居人,下养畜。传说其先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政堂省司政(比唐官仆射。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其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转户的人丁。详见“蕃汉转户”(2489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金末,有蒲鲜万奴者,任金辽东宣抚使,贞祐三年(1215),叛金自立,建大真国(后改称东夏国,历史上亦称东真国),1233年为蒙古汗国所亡。
古代匈奴、鲜卑等使用的一种弓。角端似牛,角可为弓。《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其地产“角端牛,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陆玑《毛诗疏》称:投降匈奴的汉将李陵曾以弓赠汉使苏武。
唐代吐蕃职官名。简称“三执”,音译“岑松”。据《德乌佛教史》载,“三执官”例由达氏、娘波氏、垂特氏贵族分任,其职能是:达氏掌管帐篷业,娘波氏掌管铁业,垂特氏掌管禽类业。《贤者喜宴》仅载达氏掌帐篷业,余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裴满申、费摩、排磨申、婆由满(懑),《高丽史》作排门异。来源于部名。分布婆多吐水(通说为黑龙江省境蜚克图河)、蒲(婆)卢买水(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又名布雅密河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