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八剌忽、八儿忽、八里灰、巴儿浑、巴鲁忽歹、八立浑、八儿胡。唐初即以“拔也古”之名见于历史记载。蒙古诸部统一前,分布于贝加尔湖东北巴
水名。洮儿,又写作洮尔、滔尔、淘尔、陶尔。始见于南北朝时史书,时称太鲁水(一作太岳鲁水、太沵水);唐称他(它)漏河(所指包括今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有时还包括第一松花江);《辽史》作挞(他)
即“巴阿邻”(409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见“姚兴”(1772页)。
清前期驻防八旗最高统帅(即将军)所直接统辖的绿营官兵。绿营军制:督抚管属的绿营兵称标,副将所属者称协。标者,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所统领的,依序称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河标、漕
?—1368元末大臣。康里人。字明德。益国公斡罗思子。初为仁宗宿卫,历任大宗正府掌判、上都留守、江西、河南、辽阳行省平章政事。顺帝至正十年(1350),调江浙行省。次年,遣军镇压江东、浙西之红巾军。十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镇金声桓,围南昌府,率本甲喇兵助击,连败敌建武侯王得仁及金声桓兵。十年(1653),承袭其弟钟农轻车都尉世职。十三年(1656),随宁海大将军宜
?—1260蒙古国将领。又译阿蓝带儿、阿蓝塔儿、阿蓝台儿、阿蓝答儿。蒙古族。元宪宗元年(1251),受命与晃兀儿驻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掌宫廷、帑藏诸事。以汗弟忽必烈于本封地京兆行汉法,“得中土
古族名。参见“乌揭”(3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