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也喜部”(141页)。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前114故匈奴裨王。一称仆多。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昆邪王(浑邪王)、休屠王俱为汉军所败,惧被单于诛,从昆邪王率众归附汉朝,被封为煇渠侯(又作渠忠侯)。后以校尉职从骠骑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见“合不勒罕”(835页)。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古地名。在今北京城西南。西周至战国为燕国都城。秦置县,至汉,为广阳郡(或国)治所。晋至北朝历为幽州、燕国、燕郡治所。鲜卑慕容氏建前燕后,即定下“先取蓟城,次指邺都”的战略目标。东晋穆帝永和六年(350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北方渔猎民族对猎捕商品性野兽的统称。通常称夏季四至六月猎取鹿茸的季节为“红围期”,因鹿茸是贵重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