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丁鹤年”(15页)。
※东羌的一支。又作钳耳、钳铒、钳儿等。大概是※烧当羌的一支迁居于西河郡(时治所在平定县,今内蒙古东胜县境)者。元初四年(117),汉军镇压西羌东羌大起义时,有1.1万口降汉。延光元年(122),复起兵
即“夫余”(223页)。
?—1234金末大臣。本名栲栳。东北路招讨司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护卫累官至庆阳总管。天兴元年(1232),迁察、息、陈、颍等州便宜总帅。二年,哀宗在归德(今河南商丘),运粮400余斛济之,请哀宗迁
郡名。古西羌所居。东晋时,后凉吕光置浇河郡。寻为南凉秃发乌孤所取。后入吐谷浑境。北周建德五年(576),移治黄河南浇河故城,改为廓州。隋大业初,复为浇河郡,寻亦废。故治在今青海黄河南岸贵德县东南。
?—1738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
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见“萧排押”(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