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棺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整顿为20部,乌隗部为其一(有人以为由※纳尾部发展而来)。由撒里卜统领。契丹开国后,更其部夷离堇(军事首领)为令稳。
见“人役税”(33页)。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女首领。又作虎来罕同、台噶勒准根哈屯。“太虎”为汉语“太后”的蒙语音译,“罕同”即“哈屯”(夫人)。※布延巴图尔鸿台吉(把都儿黄台吉)妻,※博硕克图济农母。万历元年(1573),
见“萧乐音奴”(2000页)。
见“萧乙薛”(1992页)。
契丹军名。“属珊”,一说为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属珊,应天皇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口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为皇后私甲,供其役使和调遣。拥兵20万,皆选自精锐,番汉人皆有,置“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