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木样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参见“芒部土知府”(679页)。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宁明县地。领左江侬峒地思明、思陵、凭祥等州、县、峒八所。外通交趾,内达邕(南宁)、广(广州)。宋廷为监控左江流域土官、镇压当地峒丁,在此置提举峒丁、寨官、寨丁等。元废寨置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牲畜肥壮时征收的称“白税”。
见“循化”(2258页)。
见“巴里坤城”(41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乞讬主马”,即掌管马匹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丽江、永胜、宁蒗、德钦、中甸、剑川、鹤庆、兰坪,四川凉山州的木里、盐源、盐边等县,西藏自治区的芒康县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27万。纳西
参见“毕约”(755页)。
藏语“其差”的意译。※内差的对称。泛指旧时西藏人民依附于各农奴主、被分予少量分地的农奴,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支付的一部分负担。包括兵差和普通外差两种。前者指向封建政府所服兵役。后者主要指农奴按照政府开具的
见“钟根”(1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