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唐晋汉周书
见“旧五代史”(523页)。
见“旧五代史”(523页)。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西汉时乌孙公主。肥王※翁归靡长女,汉※解忧公主生。宣帝地节元年(前69)左右,奉母命至长安学鼓琴,随汉侍郎乐奉过龟兹,为其王绛宾所爱,被取为妻。元康元年(前65),偕绛宾进京朝觐,获赐紫绶、车骑、旗鼓
?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明副总兵※哱拜子。万历十七年(1589),父致仕,依例子袭父职。十九年,因青海蒙古火落赤、真相等屡败明军,土默特部顺义王扯力克西行助之,洮河告急,获明御史周弘哱举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解放前四川凉山部分彝族的保甲组织。1922—1923年间,西昌县礼州李子沟(今喜德县红玛区)黑彝奴隶主列额马达绝嗣,家族中的哈尔达阿火等欲瓜分其遗下的48户娃子(包括曲诺、阿加、呷西)。娃子们在曲诺吉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1790卫拉特蒙古伊克明安台吉。清辅国公巴桑长子。姓伊克明安。初驻牧于准噶尔。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投奔清军,驻牧黑龙江乌裕河流域。二十六年(1761)父死,受命袭爵。五十五年(1790),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近代伊斯兰教宗教组织。清宣统元年(1909),由蒋星阶、石子藩、哈少夫、金子云等人发起并组织。上海县补用守备马廷树为总董(会长)、哈少夫为协董,下设书记、学务、财务、工程、椁木、施布、施椁公茔等部门。
见“旧五代史”(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