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庇,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奔诸王名下为打捕户。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庇,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奔诸王名下为打捕户。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1606—1658清初将领。别名盛年。汉军镶黄旗人。原籍满洲,姓佟佳氏。初袭父佟养正游击世职。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大凌河立功,加世职为二等参将。崇德三年(1638),授兵部右参政。五年,从睿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黎平县六洞人。侗族。咸丰五年(1855),响应姜映芳起义和白莲教黄号军,率六洞人民起义,反抗清政府的横征暴敛。七年(1857),拥众万余人,攻占永从县城(今分属黎平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即“渤海国记”①(2279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耶律楚材《西游录》作八普。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费尔干纳盆地中帕普。
见“合懒路”(835页)。
?—188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颜札氏。绥远城将军彦德子。咸丰二年(1852)进士。六年(1856),充玉牒馆副总裁。九年(1859),授伊犁参赞大臣。次年,抵伊犁整治边事有绩。十一年,查阿克苏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密岔。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武定、禄劝、弥勒、祥云等县及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1202金朝大臣。本名特末阿不,字子迁。中都路(治今北京西南)胡鲁土猛安人。契丹族。移刺氏。以荫补国史院书写,历徐州录事、枢密院知法,三迁翰林修撰,兼监察御史,改户部员外郎。章宗明昌三年(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