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见“萨囊彻辰洪台吉”(2015页)。
1787—1859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达乃多地方。13岁于拉卜楞寺剃度出家。嘉庆十年(1805),从贡塘·嘉贝样受近圆戒。二十年(1815),参加多仁巴学位辩论。历任贡萨饶杰林寺堪布4年,直
见“遥辇九帐族”(2371页)。
见“玄城卫”(623页)。
即“克牙气克”(987页)。
1729—1796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阿柔鲁德山下之阿尼家族。被确认为阿旺洛桑丹白坚参转世之呼毕勒罕。在大堪布赤钦·丹白尼玛主持下,于雍正十一年(1733)在古尔寺坐床,拜曲贡徐瓦为经师。1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东约9公里种马场附近,海拔1790米,南北长2公里,东西约1公里。现存墓葬约15座。俱三、五成组的土墩墓。大型墓5座,高约4米,直径30余米。中型2座,高约1米,直径约15米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清代文献对台湾部分高山族的称呼。所谓“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指尚未“归附”,即不向政府纳赋也不服差役的高山族人。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地,居于深山丛林险阻之处(也有一部分散居东部平原),故又称“高山番”。以狩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朵儿禅,华言大施食也。”藏语gtorchen,译为“大施食”,举行法事时以糌粑酥油揉成食品施撒,以祈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