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勐吴”。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由三四个个体农户或大家庭中的几个个体火塘集体耕种的土地。伙耕者多是兄弟、同族或姻亲,共同占有耕地,种籽按户平摊,共同劳动(开始各户劳力出多出少不计较,后来
县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西北。原为昭乌达盟巴林左、右2翼旗地。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因土地放垦,外来垦户日多,析置此县,属直隶赤峰州。民国时属热河道,现属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
元朝将领。钦察人。初任宿卫哈刺赤、佥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事。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随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征叛王乃颜,于合泐合河(今哈拉哈河)、海剌儿河(今海拉尔河)大败叛军。次年,随皇孙铁穆耳败哈
1667——1736清初将领。满族。辅国公巴尔堪长子。康熙二十一年(1682),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四年(1695),任镶蓝旗汉军副都统。三十五年,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五月,至克鲁伦河,同平北大
①(? —1663)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塔尔丹之子。崇德二年(1637),遣使哈尔班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率众附清。顺治七年(1650),以不附所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位于苏子河下游及苏子河与浑河会合点附近。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清源满族自治县西南,抚顺营盘东北一带,约西邻浑河部,东南有苏克苏护河部,西南为苏子河下游地区及五岭一带。属城及寨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