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献祖
见“绥可”的庙号(1970页)。
见“绥可”的庙号(1970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见“曷苏馆”(1652页)。
蒙古语,《元朝秘史》旁译为“白身人”。一作都里因古温。其身分学界说法不一,或谓“无官职者”,或谓“家境富足,在地方上有体面的人”,或谓“自由民”。居社会中等阶层。蒙古汗国时,其子弟多被选充护卫。
?—1692清文臣、书画家。字东辛、号江上外史,又号郁冈扫叶道人“逸叟”等。江苏镇江丹徒人。回族。顺治九年(1652)进士。由刑部郎探监察御史,巡抚江南。为官敏干、敢直言,因弹劾权臣明珠而弃官归里。居
①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良年号。946—951,凡6年。 ②元英宗硕德八剌年号。1321—1323年,凡3年。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拉祜语音译。旧时云南省东河区拉祜族原部落头人的称谓。最初由各村社头人公选,主要处理村社与村社之间的公共事务和排解纠纷。除年节各村社送其些礼物表示尊敬外,主要自耕自食。后随着傣族封建土司统治势力深入这一
见“交钞”(875页)。
辽代为安置俘获之汉人而建的居民点的统称。唐末五代,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及其继任者多次南下华北,俘虏大量汉人北归。为了安置这些汉人,命其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在草原上建立许多居民点,“置州县以居之,不改中国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兀没为辽穆宗※延昌宫下之一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