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
见“阿哲濮”(1215页)。
见“阿哲濮”(1215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
职官名。金朝始设,女真语称为“谋克”,隶属于“猛安”(千户)。元承金制,作为世袭军职,又称百夫长,隶属于千户。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分两等,上所置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置百户1
见“李寿”(1017页)。
藏语音译,一作莫占,原意“女奴”,实亦泛指旧时西藏寺院周围或农村借住领主或※差巴房屋的※堆穷户,故又译作“佃房户”。因须向房主服一定数量的徭役,服役者多为人身依附于房主的女性而得名。
过去贵州青瑶一种婚俗。清同治以前,青瑶盛行姑舅表婚制,姑家女儿必须嫁给舅家儿子,造成人丁不旺,后允许外甥女外嫁,但娶她的人家,上户得交给其舅家牛9头,中户交8头,下户最低也要交7头,故称。因代价过高,
见“耶律弘基”(1308页)。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太子。字义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子。光初二年(319),立为皇太子。六年,父欲废其而立刘胤,以群臣谏请,作罢。十一年,前赵为后赵石勒所败,父被执杀。次年,与
1902—1962蒙古族民间艺人和诗人。内蒙古哲里木盟扎鲁特旗回苏屯人。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自幼喜爱好来宝、说书。8岁入王府当奴隶。9岁被王爷作为“许愿”的供品,送入寺庙当喇嘛。曾三次潜逃,被捉回,1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