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年改名洮安县,1950年改白城县,1958年复与洮南县合并为洮安县。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年改名洮安县,1950年改白城县,1958年复与洮南县合并为洮安县。
即“可敦”(491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即“乌斯多”(337页)。
旧时裕固族牧区为部落头目服务的差役。一人至数人。由※头目指派、或由交不起“茶马”(官税)的贫苦牧民轮流担任。任期1至3年,多达5、6年,乃至十几年。被迫为头目服役:催收官马、官羊,执行惩打任务,送信、
蒙古族建房习俗。蒙古语称作“铁哈桂尤勒根”意为杀鸡。流行于内蒙古东部地区。源于汉族建房以公鸡冠血涂梁习俗。蒙古族古代以游牧为业,住毡包。明朝后期,大批汉族移居蒙古地区,“造室力农”,部分蒙古族亦开始半
见“蔡阳蛮”(2443页)。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二十五年(1392),由※叠溪右千户所改置,直隶都司。领※叠溪长官司、※郁即长官司。
书名。壮族农民起义记略。一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十寨”,有时称“八寨”,指分布于今广西忻城、上林、来宾一带的思吉、周安、落洪、古卯、罗墨、古钵、古凭、都者及龙哈、布咳等地,为壮
佤语音译。俗称“人头桩”。旧时云南西盟佤族村寨专门放置供奉人头的木桩。高约一米,顶部或背后挖有洞,用以存放头颅,置于村寨附近的鬼林中。过去佤族盛行猎头祭谷之风,猎来的人头先放在木鼓房中供祭专司稻谷生长
见“莎车”(18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