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部
即“桂娄部”(1802页)。
即“桂娄部”(1802页)。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见“汇宗寺”(615页)与“善因寺”(2289页)。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
见“预笃温稍瓦直”(1962页)。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
?—1127金宗室、大将、开国功臣。一名宗杰,本名斡鲁补,亦作斡离不、斡里不、讹鲁补。女真族,完颜氏。阿骨打次子(《大金国志》作第四子。江南人误作“二太子”)。历随父征西夏伐宋,常侍左右。天辅六年(1
见“滚很召”(2465页)。
1744—1807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第二世寺主。藏族。出生于凉州之纳洋。拜贡哇为师,于瞿昙寺学习《集类学》、《中论》、《般若》等。20岁依松巴堪钦受比丘戒。25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扎仓从师隆多喇嘛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清代喀尔喀蒙古赛音诺颜部寺庙。又译乍音寺。位于衮鲁乌拉山山麓。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一世罗卜藏布林拉伊自西藏经北京至喀尔喀时建。在康熙年间仿拉萨布达拉宫形式,为藏式三层楼建筑,寺庙附近山河亦按拉萨山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