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纪原集类
见《事物纪原》。
见《事物纪原》。
六卷。清张汝捷撰。张汝捷桂阳人。生卒年不详。此书为作者穷一生精力研究周易的成果。书中只取晋王弼、宋程子、明来知德三家易注,增补其义,但对他们的优缺点没有阐发。故论者认为此书“虽所补不无繁而可删,华而寡
一卷。《附录》一卷。明熊卓(1643-1509)撰。熊卓,字士选,号东溪,江西丰城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官平湖知县,擢监察御史。事迹具详于过庭训《分省人物考》、王兆云《词林人物考》。著有《熊御
二卷。清张謇(1853-1926)撰。张謇字季直,号啬庵。江苏南通人。光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于1895年开始创办实业,有大生纱厂、通海垦牧公司、大达轮船公司、复新面粉公司、资生铁冶公司、淮海实业银行
十卷。清上官章撰。上官章字暗然,乾州人。此书成于雍正五年(1727)。自称总共二十六次易稿。大旨本于京房的纳甲之法,而以八宫经纶错综为脉络。一切旧图都摒弃不用,颇为洁净不支。但是,上官章不用古图,而又
十六卷。清末曹元弼撰。曹元弼字彦三,江苏吴县人。光绪进士,官至内阁中书。此书为诠释周易郑氏注而作。作者认为郑玄注乾坤时则举尧舜周公以明君臣之义,注离卦六二时,则举文王之子发旦,以明父子之道,此与易之本
四卷,清王永名修,黄士龙、黄虞纂。王永名,字应五,满洲正红旗人,例监,官知县,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三水县调任花县知县。此志是诏谕修《一统志》,宪檄郡县修志,知县王永名奉命纂修,于康熙二十六年(1
十四卷。明陈久川(1494-1551)撰,久川,字惟溶,号竹亭,江西临川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授太常博士。武宗南巡,与舒芬等连疏谏,除名。世宗即位,起为主客司郎中。后贬谪。遇赦复官,因居明水山
十二卷。清唐斅谦撰。唐斅谦字尗兑,湖南新化人。作者持“书莫古于易”的观点,对周易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易者象也,天地间有一物即有一象”。古人于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正象外,又推广论述,使
十卷。宋王辟之撰,生卒年不详。王辟之字圣涂,青州(今山东益都)人,宋仁宗治平四年中进士,此后做了三十多年的县官、州官。至绍圣四年告老还乡,隐居渑水(河名),与贤士大夫喝酒、谈天,其它事迹不详。此书作者
十六卷。明周汝登(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周汝登,字继之,又字海门,浙江嵊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累官南京尚宝卿。著有《海门先生集》、《圣学宗传》等。是集凡十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