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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大要

二卷。清任兆麟撰。生卒年不详。兆麟字文田,江苏震泽县(今江苏吴县)人。曾经为《夏小正》做过注,还著有《字林考逸补正》、《述记》和《竹居集》等。兆麟,少时学习举业,耻有司防检太苛,于是放弃举业,潜心实学。嘉庆丙辰(1796年)荐举孝廉方正,辞,年八十卒。《苏州府志》有其传记。此书的前面有序言说:“经礼三百,威仪三千,亦越成周而纪纲大备,郁郁乎文,夫子叹之。世所传《仪礼》十七篇,是其遗已。早黎韩氏苦其难读,尝掇其大要,奇辞奥旨著于篇。故其书不传,长夏多暇,辄述韩氏之意,纂成此书,目曰《大要》。学者欲考其细,本经可览。博格致之功,贵博而能约,即此书而得其制作之意。或经而等,或曲而杀。有油然不自己者,咎繇谟曰‘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治经者,尚知所本。”(本题乾隆四十五年夏五月既望,兆麟序)按:《苏州府志·艺文》载有任兆麟所撰《今古文尚书叙录》、《周易本义》等十数种(其中无是书)。盖亦绩学之士,兹为厘核。上卷自《士冠礼》至《大射仪》,下卷自《聘礼》至《有司彻》,篇目次第和原先的十七篇相同。此本往往有用黑笔加改之处。例如《士冠礼》一下年二十而冠,上加“童子任职居士位”七字,在五礼属嘉上加“士之子恒为士”六字。“奠挚于君”下原有“及”字,加“遂以挚见于”五字。(在原文乡大夫之上而去“及”字。按:经文正如所加改无“及”字。)《士相见礼》等篇书眉均有批字,也系录本经文。似乎为是书增补者,大概认为不应当删除,也有诂释者(如序则当物拣汤则当物楣之类)。只是此书对于经文删节过多,譬如《丧服·卜氏传》,自斩衰至缌麻三月仅有寥寥数条,原文存者还不到百分之十,这未免过于省略。又按:《仪礼》言士冠礼,郑注以为童子任职居士位,后人常有疑问,实际上春秋世族以童子而任士职的情况很多,如晋士燮之子士匄、栾书之子栾鍼、赵武、栾盈皆年少而为卿。宋华费遂之子华登,也年少而任职,象这种情况不可胜举。《仪礼》之士冠士昏多以此辈而言,后来的有疑者可能没有认真考察春秋时势,即如经文《乡饮酒礼》各篇,常有诸公文,这里指周伯单子等使诸侯者而言。是书专取简括,自更所不及,但墨笔所加设及批于书眉者,自然是阅者所加,这和原书无关。详细阐述的原因,是因为此书过于简略,因而为它增补诂释,其用意值得称颂。此书有乾隆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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