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峰草堂诗集
一卷。明林应亮(约1545前后在世)撰。林应亮字熙载,福建侯官人,林春泽之子,生卒不详。嘉靖壬辰(1532年)进士,总督仓场。著有《少峰草堂诗集》。此集为林应亮诗集。据《千倾堂书目》载,此集作二卷。而此本仅有一卷,余者盖已散佚。其诗沿明七子之风,亦取法盛唐,然摹拟之气颇重。有四库全书本。
一卷。明林应亮(约1545前后在世)撰。林应亮字熙载,福建侯官人,林春泽之子,生卒不详。嘉靖壬辰(1532年)进士,总督仓场。著有《少峰草堂诗集》。此集为林应亮诗集。据《千倾堂书目》载,此集作二卷。而此本仅有一卷,余者盖已散佚。其诗沿明七子之风,亦取法盛唐,然摹拟之气颇重。有四库全书本。
不分卷。清张在辛(生卒年不详)撰,在辛字柏庭。本书分篆印心法、隶法琐言,写照琐言、撰杖琐言、解画琐言,烬余志略,修觞琐言、画石琐言,夕阳回光十部分,版本有清乾隆十三年(1748)单行本,《清史稿艺文志
一卷。清马自援撰。详见“等音声位合汇”。是书有单行本,刊入《花薰阁诗述》,有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序刊本。
十三卷,附《补遗》一卷。清卢文弨校。卢文弨(1717-1796)字绍弓,一作召弓,号矶鱼,又号抱经、石鱼、粲斋,晚年号弓父,学者称抱经先生。原名嗣宗。浙江余姚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授翰林
十三卷。列传七十五卷。明郑岳(?~1539)撰。黄起龙(生卒不详)重订。郑岳。字汝华,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宠治六年(1493)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郑岳取莆田、仙游(仙游县本属莆田,唐时从莆田
一卷。清昆林删订。昆林,是魏裔介(详见《孝经注义》)别号。此书共四十八条,用骈文体例,论述因果报应关系,教诲百姓弃恶从善。因此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故显得字句繁杂难懂,缺乏明快通俗之感。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详见《群书拾补初编》条)卢文弨精通汉学,与戴震、段玉裁相交甚密。生平悉心校勘书籍,校辑经史子集达三十八种,汇刻为《群书拾补》,又著有《抱经堂集》、《仪礼注疏详校》、《钟山札记
①一卷。宋吴仁杰撰。仁杰字斗南,洛阳人。淳熙进士,历罗田令、国子学。录有《古周易》、《洪范辨图》、《汉书刊误补遗》等书。此谱考证多有精当之处。如陶诗《示庞主簿邓冶中》中“始室丧其偏”句,据《礼》“三十
二十卷。清吕履恒撰。生平详见《冶古堂文集》(辞目)。吕履恒的诗作流传下来的多达一千五百余首。其中有很多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亦有大量咏史作品。本集由其侄缵曾等校刊。诗以体分,末附词二十四首。前有凡例,称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大,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大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