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屋珙禅师语录
二卷。元代释清珙(生卒年不详)撰。清珙,字石屋,俗姓温,苏州常熟人。少年出家,依崇福、永惟为业师。二十三岁受具足戒后,外出求师闻道、弘法说经。并将其一生八十一岁,五十四年弘法言行整理成书即《石屋珙禅师语录》,流传后世。此语录中石屋珙禅师与高峰和尚的一段对话尤为精彩。其珙禅师临终前挥笔遗言:“青山不着臭尸骸,死了何须掘土埋。顾我也无三昧火,光前绝后一堆柴。”尤为发人深思。此语录对于了解清珙禅师的佛学思想具有资料价值。现见载版本有明天启七年刊本。
二卷。元代释清珙(生卒年不详)撰。清珙,字石屋,俗姓温,苏州常熟人。少年出家,依崇福、永惟为业师。二十三岁受具足戒后,外出求师闻道、弘法说经。并将其一生八十一岁,五十四年弘法言行整理成书即《石屋珙禅师语录》,流传后世。此语录中石屋珙禅师与高峰和尚的一段对话尤为精彩。其珙禅师临终前挥笔遗言:“青山不着臭尸骸,死了何须掘土埋。顾我也无三昧火,光前绝后一堆柴。”尤为发人深思。此语录对于了解清珙禅师的佛学思想具有资料价值。现见载版本有明天启七年刊本。
十八卷。清杨棨撰。杨棨,江苏丹徒(今镇江)人。明张莱曾撰京口三山志。后徐邦佐、陈朝用、朱文山又同撰京口三山续志。杨棨以两志皆仅述北固金焦三山事,未能称意,故又撰此书。《京口山水志》光绪五年(1879)
一卷。明黄省曾(详见《西洋朝贡典录》条)撰。此书杂论治乱之理,共一卷、三十条。每条引诗二句为证,完全模仿韩婴《诗外传》的体例,因此取名《拟诗外传》。书中皆为感时发议之语。此书有《百陵学山》本、《学海类
二卷。明卢宁撰。生卒年不详。卢宁字献子,号冠岩,南海(今广东)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官至登州府知府。受业黄佐之门,佐乐典序即卢宁所作。此集中所收官南京刑部时讲学新泉精舍之作,是门人程子明
三卷。明刘良臣(约1501年前后在世)撰。刘良臣,字尧卿,别号凤川。河东芮城(今山西芮城)人,生卒年不详。弘治十四年(1501)举人。官杨州府主簿,改平凉府。良臣自为诸生好为古文辞,二十岁即应明经科考
①十二卷,张元惠修,黄如谷纂。张元惠,北平人,曾任道州知州。黄如谷,邑人,举人,曾任安福县训导。《道州志》嘉庆二十五年(1820)刻本,共十二卷。首序、例、图考。正文分为十二志,其一方域志。为目六,曰
十四卷,首一卷。清曹膏、唐宇霖修,陈琦纂。曹膏,乾隆年间任奉化县知县。奉县自唐开元,以鄞县称为奉县,唐开元以前都称鄞县。此志为乾隆三十八年(1773)刻本。全书十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凡例、图、姓氏。
一卷。清桂文灿撰。桂文灿字子白,南海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举人,曾官湖北郧县知县。《清史稿·儒林传》有传。清惠栋曾作《易大义》一书,但只有《中庸》二卷、《礼运》一卷有目无书。作者据惠栋注《明堂大
八卷。明吴亮撰。吴亮生平事迹见《毗陵人品记》条。该书亦记叙历代名臣事迹,乃亮罢官复出之后所作。书中材料均不采史传,而录自唐顺之《左编》、李贽《藏书》和李廷机《名臣记》。而且去取毫无义例,编排次序亦多颠
六卷,清姜由范修,王镛纂。姜由范,曾任定远县知县。王镛,孝廉。定远于雍正八年(1730)复县。旧志无存。乾隆年间欲修县志,然未成。嘉庆十六年(1811)复事纂修。其后道光及同治年间曾先后两修。兹编则为
六十三卷。明余敷中撰。敷中字定阳,衢州(今浙江衢县)人。少勤学。以乡荐执教淳安。著有《太末先生集》。该书作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汇集《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三传之说于经文之下,而以《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