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正论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当即此书。《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当即此书。《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十一卷。宋刘班(生卒年不详)刘班字希范,吴兴(今属浙江)人。官至同知三省枢密院事。本书模仿李翰《蒙求记》的体例。收取两汉的事,以韵语编之。以便乡塾之诵习,而于史学无所发明。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江都李钟豫序。是书卷一自道光十八年(1838)山东司无罪之人听从拒捕、照罪人为从拒捕减等一案,至同冶十一年(1872)奉天司:东三省窝留马贼章程等,卷二起自光绪元年(1875)
① 九卷。清王建常(生卒年不详)撰。建常字仲复,渭南(今陕西渭南)人。是书成于康熙戊辰(1700)年,自称耗费四十多年心血始成此书。书中大都依蔡元定的《律吕新书》的次序作图说,尤其是重申候气之法。还引
五卷。清汤狷石编。狷石,江苏武进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汇集《天山自叙年谱》、《扶轮信史》、《渔樵话郑鄤本末》等书,述明末郑鄤事迹。末为狷石撰《郑鄤阳冤狱辨》五首。此书有1913年国粹学报社排印《古
三卷。《附录》一卷。明徐达左编。生卒年不详。徐达左字良夫,号松云道人。湖南平江人。元时遁迹于邓尉山。明洪武初,官建宁县训导。著有《颜子》。徐达左当未仕以前,家苏州之光福里,于所居筑耕渔轩。一时名流往还
一卷。此书现有二本。一本为叶林宗从钱曾家宋刻抄出,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另一本为曹寅所刊,而题曰史虚白撰。但不足为据。其书杂录南唐事迹,并加以论断。有知不足斋本、栋亭十二种本,淡生堂余苑本、《笔记小
二卷。清王汝谦(1777-1855)辑评。汝谦字六吉,号益齐,河南武陟人。著有《四书记悟》、《尚书管窥》、《五子论文》、《省过斋文集》等。是书首有汝谦自序,称“协用席先生,讲孟子不屑于字句,但指其握要
三卷。明陈禹谟撰。陈禹谟字锡元,常熟(今江苏常熟)人,生卒年不详。官至四川按察司佥事。本书杂引《五经》经文以证《四书》异同,又引《四书》证其他书籍异同,以其他书籍互证异同,故而名为《经籍异同》。其中《
三卷。清徐有壬(1800-1860)撰。徐有壬字君青,又字钧卿,浙江乌程(今湖州)人。道光九年(1829)进士,官至江苏巡抚,1860年6月太平军克苏州,徐有壬被杀。著《务民义斋算学》七种,其中数学著
二十卷。清黄式三撰。式三字薇香,定海人。此书前列何晏《集解》、朱子《集论》,后加案语,以别同异、明是非,仿王鸣盛《尚书后案》之例,名《论语后案》。式三之学,不立门户。以为《论语》之书,经汉宋大儒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