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红集
四卷。清吴绮(1619-1694)与程洪丹编选。据凡例,本书以“调之醇雅,音之铿锵”为选词标准,共选单调小令四十七体、双调小令一百六十六体、中调一百一十四体、长调一百三十六体。侧重于订谱,不以词的内容、艺术成就为主。所选之词多为唐、宋人之作。凡句韵、叶对、换韵、叠字,皆作标注,并用圈、点等符号标明句读。《记红集》实为三卷,所附《词韵简》一卷,乃是沈去矜的《词韵略》。本书有康熙二十五年(1686)刊本。
四卷。清吴绮(1619-1694)与程洪丹编选。据凡例,本书以“调之醇雅,音之铿锵”为选词标准,共选单调小令四十七体、双调小令一百六十六体、中调一百一十四体、长调一百三十六体。侧重于订谱,不以词的内容、艺术成就为主。所选之词多为唐、宋人之作。凡句韵、叶对、换韵、叠字,皆作标注,并用圈、点等符号标明句读。《记红集》实为三卷,所附《词韵简》一卷,乃是沈去矜的《词韵略》。本书有康熙二十五年(1686)刊本。
三卷。本书是明陆之箕、陆之裘兄弟合集。其中,陆之箕撰《长白山人集》二卷,陆之裘撰《南门续集》一卷。陆之箕,字肖孙,一字汝瞻,别号复泉,江苏太仓人,宏治中贡生。陆之裘,字象孙,号南门。贡生。官景宁县教谕
无卷数。不著撰人。明末清初目录学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逐录有该书,亦称不知撰人。其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之例,记述明太祖事迹,名为《高庙纪事本末》,知其撰人当为明朝人或明末遗老。全书四十篇,大多抄录《明
二十卷。清金一凤等纂修。金一凤字紫庭,山阴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由贡生任兖州知府。考兖州志,创修于明万历元年朱泰,再修于万历二十四年于慎行,三修于康熙二十四年太守张鹏翮。时又过30余年,其间康熙
五卷。明张星(生卒年不详)撰。张星永城(今属河南)人。崇祯七年(1634)中进士。官至光禄寺署丞。此书取《论语》、《孟子》中所载颜子的事实语言,厘为十则。每个标题下系以四言四句,类似佛教的偈。每则之下
二十卷首一卷,清管一清修,汤亿纂。管一清,字配宁,号穆轩,江南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人。进士,翰林院庶吉士,乾隆十六年(1751)知县。邑旧有志,已不可考。明正统年间李玉修县志后,至康熙二十五年(168
三卷。明张位(详见《问奇集》)撰。元代以前研究《周易参同契》者,有彭晓、陈显微、陈致虚等道教丹家,也有朱熹、俞琰等学者名流。他们注解《参同契》,或分章、或不分章,或更改篇章次第,都各有所见,也各有传承
五卷。清张景阳(生卒年不详)撰,张景阳字梦协,号春台,广东英德人。咸丰十一年(1861)优贡,官增城训导。张景阳胸罗全史,心潜群经,上下五千年,纵横一万里。故其论诗穷源追委,功夫甚大。是《诗钞》分《杂
二十三卷、续抄二十五卷、三抄二十九卷、四抄二十九卷。清俞樾(见《诸子平议》)撰。此书是一部杂纂之作,共一百零六卷。因俞樾之妻姚夫人居室名为茶香室,俞樾为纪念夫人,以书自娱而撰此书,特命名为《茶香室丛抄
四种,二十七卷。清谢应芝(生卒年不详)撰。谢应芝字子阶,号浣村,阳湖(今属江苏省武进县)人,嘉庆年间廪贡生,屡试不第,乃闭户著书,授徒自给。其《会稽山斋文》十二卷《诗》五卷《词》一卷、《会稽山斋文续》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