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崔铣撰。崔铣(1478-1541),字子钟,号后渠,乐安(今属江西)人。目录学家。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编修,为南京吏部主事,后擢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礼部右侍郎致仕。一生嗜书,著述颇丰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八卷。明陈甫伸(生卒年不详)。此帖收录书迹自唐迄元共十家,刻于明崇祯年间。其卷陈甫伸,生平不详。一为钟绍京,卷二为褚遂良、陆柬之,卷三为蔡襄、苏轼,卷四为蔡京、黄庭坚、米芾,卷五为米芾、米友仁,卷六、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①十二卷。清刘桓修,杜灿然纂。刘桓,上谷人,进士出身,顺治十八年(1661)任泗水知县。杜灿然,邑人。刘桓宰泗水县,见旧志自明末纂修后,上距当时六十余年,天时人物变迁,赋役建置兴废,皆不能无记,乃博采
四百五十卷。清张英(1637-1708)、王士祯(1634-1711)等,奉清圣祖之命编撰而成。张英字敦复,号乐圃。安徽桐城人。康熙六年进士。官累迁礼部尚书,兼管翰林院詹事府。先后历任国史《一统志》、
①十卷。清高国楹修,清倪藻垣纂。高国楹,乾隆初年任平湖县知县。《平湖县志》乾隆十年(1745)刻本,全书十卷,分为:卷一舆地志,目为图说、建置、星野、疆域、山川、城池、津途、坛庙。卷二食货志,目为户口
无卷数,清陈诜撰。陈诜,著有《易经述》、《资治通鉴述》等。其中《资治通鉴述》有凡论三十二篇,所论上起春秋时的范蠡,下迄唐代的陆贽、裴度,篇末作史官论一篇,从陈诜所论述的史事看,战国时期的居十分之七,秦
十九卷。清吴廷华(1682-1755)撰。廷华字仲林,一作中林,号东壁,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官至福建海防同知。是书原为四十四卷,乃吴氏《三礼疑义》之第一部,今缺四至二十八卷。其体例首列经文,
四卷。明陈第撰。陈第(1541—-1617)字季立,号一斋,又号温麻山农,连江(今福建连江县)人。万历间秀才,以诸生从军,官至蓟镇游击将军,致仕归。所居世善堂藏书极富。精音韵训诂之学,尚著《读诗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