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赵元任著。赵元任(1892.11-1982.2)又名宣重。祖籍江苏武进,生于天津。美籍著名语言学家。1925年后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导师兼哲学系教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兼语言组主任。
十卷。清雷棣荣、严润林修,陆泰元纂。雷棣荣,陕西朝邑县人,同治八年(1869)补行同治一年(1862)恩科举人,十年(1871)贡士,十三年(1874)补行殿试进士。光绪五年(1979)任灵邱县知县。
十六册又实录残卷。清代官修。现存清代实录中太祖、太宗、世宗三朝都经过重修和校订。《太宗实录》初修于顺治九年(1652),康熙二十二年(1683)重修,雍正十二年(1734)又加校订,乾隆初始成定本。是
不分卷。清刘豫师撰。书首有自序及凡例,又有其门人温怀璋、袁文焕二序。自序称“读李二曲《四书反身录》,喜其反身二字,切中时病,而所讲书理,又悉以人生日用寻常之事为言,爰仿其意,与子弟门人辈讲学,就人眼前
十卷。清胡在用撰。在用乃永年(今河北永年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至湖北松滋县知县。该书名为“说注”,本是四书讲章,但于四书义理亦有所发挥。
二百卷。明徐学聚(详见《历朝顒鉴》)撰。学聚乃万历进士,曾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后赠副都御史,本为官宦中人,集载朝廷内外典章史实自有诸多便利。学聚取材于《实录》及稗乘,集录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年及至穆宗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三卷。清方觐(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方觐,字近雯,号石川。江都(今江苏江都)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至西安布政史,曾从学于朱彝尊。姚世钰评其诗云:“周旋于亲爱伦理之间,缠绵悱恻,有温柔
一百三十三卷。清端方(1861-1911)撰。端方,字午桥,号匋斋,托忒克氏。满洲正白旗人。光绪举人,授工部主事,后升为山东按察使。戊戌变法得光绪帝信任,督办农工商局。以后得荣禄保护和慈禧信任,变法失
十卷。明姚文蔚编。姚文蔚字养谷,钱塘人。万历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少卿,有《周易注会通》、《省括篇》。唐顺之编《右编》书未完,由刘日宁补而辑之但多有缺略。姚文蔚即取永乐中所修名臣奏议,拾其所遗,仍从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