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王俭
(452—489)南朝齐琅邪临沂人,字仲宝。王僧绰子。生而父遇害,袭爵豫宁侯。宋明帝时,选尚阳羡公主,拜驸马都尉,历官秘书丞。后从萧道成(齐高帝),迁右仆射,领吏部。入齐,封南昌县公。礼仪诏策,皆出俭手。齐武帝永明年间,领丹阳尹、国子祭酒。于宅中开学士馆,以四部书充其家藏。官至中书监。俭精研《三礼》,有《元徽四部书目》、《古今丧服集记》,并依《七略》作《七志》。卒谥文宪。明人辑有《王文宪集》。
- 陈峤
陈峤(825-899),字延封,号景山。唐泉州莆田人。幼好学,弱冠能文。僖宗光启三年进士。释褐京兆府参军,后归闽。王潮兄弟入闽,辟为从事,授大理评事、监察御史,迁大理司直兼殿中侍御史。所著表记奏牍凡三百篇。事迹见《南部新书》卷戊。《全唐诗》存断句4。
- 王英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天宝时人。父王晋,母孙氏。《全唐诗外编》补诗2首,出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八。原诗不著撰人名,陆增祥谓“当是(王)英辈所作”。《全唐诗外编》遂定为王英诗。
- 李羽
生卒年不详。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南唐时,尝献诗江淮郡守以讽谕,颇得称赏。后由郡守举荐,遂登进士第,时年已五十。事迹散见《南唐近事》(见《诗话总龟》卷一)。《全唐诗》存诗1首。
- 周登
周登,号月窗。宁宗嘉定二年(一二○九)以阁门舍人充贺金国登位副使(《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四三)。今录诗二首。
- 杨梓
杨梓(1260~1327)元代戏曲家。海盐澉浦(今渐江海盐)人。
- 洪希文
元(公元一二八二年至一三六六年)字汝质,号去华山人,莆田人,洪岩虎之子。生于元世祖至元十九年,卒于惠宗至正二十六年,年八十五岁。尝官训导。希文的诗风,清遒激壮,有续轩渠集十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 实印
实印,字慧持,印有「秋叶近销为客性,寒花当有向禅心」、「耳际波涛成避世,腹中冰雪自为天」。
- 傅汝霖
傅汝霖(1896—1930),字雨苍、沐波。江津县梁家乡人。一九一四年考入江津中学中6班学习。民国八年“五·四”运动时,与聂荣臻等积极参加江津青年学生抵制日货的爱国活动,被斥令退学。是年秋,考入重庆留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次年,同冉钧、戴坤忠等赴法。在法国参加中国共产党。回国后在中央红军工作。一九三○年在洪湖之役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