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寒证之一。指恶寒由感受外邪所致者。《张氏医通》卷三:“外感、内伤……皆有恶寒,非阳独虚也。若脉浮紧,头痛拘急,身疼微恶寒,热起,是外感,审时令轻重发散之。”《证治汇补·恶寒》:“外感恶寒,虽近烈火不
【介绍】:见楼英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三间,见该条。
骨节之间。《素问·气穴论》:“留于节凑,必将为败。”
见《药材学》。为木防已之别名,详该条。
出《太平圣惠方》。即蚕退纸,详该条。
①见《昆明民间常用草药》。为芒种花之别名。②见《贵州草药》。为蜀葵花之别名。各详该条。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益母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太阳证未解而阳明证已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又《辨阳
病名。多由瘟疫之毒中于心经而上炎于舌所致。疔生舌上,或红或紫,疼痛,如樱桃大,破后流脓出血。治宜泻火解毒,消肿止痛。可选用清瘟败毒饮加减。外用紫雪散。参见舌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