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舌紫色,满布红斑。为热入营血,多兼见全身赤斑,宜清热解毒化斑(见《伤寒舌鉴》)。
《证治准绳·幼科》集七方。精猪肉(薄片)一两,铅粉少许。将肉于炭火上慢炙,旋铺铅粉,炙令成脯,每服少许。治小儿刮肠下痢,噤口不食,闭眼合口至重者。
证名。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即咳嗽兼气喘之症。又名咳逆上气。参见肩息咳、咳逆上气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粉条儿菜之别名,详该条。
①出《石药尔雅》。为肉苁蓉之别名。②出《何首乌录》。为何首乌之别名。各详该条。
指纹弯向大指旁,主痰热(见《医宗金鑑·幼科杂病心法要诀》)。
证名。呕吐之一种。呕吐一般有声有物,若有物而无明显呕声,则称为吐。《卫生宝鉴·补遗》:“有物无声,名曰吐。”详呕吐条。
出《神农本草经》。即马先蒿,详该条。
《眼科纂要》卷上方。用鲜铜绿9克。为末,以生蜜调涂粗碗内,将碗覆转,烧艾叶烟熏至焦黑为度,取起冷定,以乳汁调匀,放饭上蒸过,搽烂处。治睑弦赤烂。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14卷,梁·甘之撰,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