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医别录》。为菟丝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东中草药》。为无根藤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为小儿惊风后,瞳人不正,斜于左右。属惊风后,肝经失养所致。治宜养血益肝,用人参、阿胶煎水温服(《仁斋直指方》)。
古代的官名。宋代开始设置以大夫为名称的医官,其官阶一般为六品至七品。其后直至清代,太医院官吏的职位相当于大夫,因此,太医院五品以下的医官都称大夫。在北方习惯称医生为大夫,并延用至今。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据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
穴位名。即八华穴中的上六穴。见《针灸孔穴及其疗法便览》。详八华条。
病名。见《灵枢·刺节真邪》。又名偏风,亦称半身不遂。多由营卫俱虚,真气不能充于全身,邪气侵袭于半身偏虚之处所致。症见一侧上下肢偏废不用,或兼疼痛,久则患肢肌肉枯瘦,神志无异常变化。《灵枢·热病》:“偏
眼科病证。见广州中医学院《中医眼科学讲义》。即色似胭脂证。详该条。
见《广东新语》。为香蒲之别名,详该条。
跗骨的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