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家河
①在今湖北麻城市东。《方舆纪要》 卷76麻城县: 阎家河 “在县东五里。源出河南固始县石门山,下流亦入县前河”。
②即今湖北麻城市东北十八里阎家河镇。民国《湖北通志》 卷73 《兵事》: 清同治二年 (1863) 七月,苏克金击捻军于 “阎家河”。
①在今湖北麻城市东。《方舆纪要》 卷76麻城县: 阎家河 “在县东五里。源出河南固始县石门山,下流亦入县前河”。
②即今湖北麻城市东北十八里阎家河镇。民国《湖北通志》 卷73 《兵事》: 清同治二年 (1863) 七月,苏克金击捻军于 “阎家河”。
①在今河北盐山县东南八十里。《隋书·地理志》: 盐山县 “有盐山”。又 《晋书·石勒载记》:大兴初, 段匹䃅据蓟, 段末柸遣弟击匹䃅, “匹䃅率其部众数千,将
又名鹅公滩。即今江西浮梁县东北鹅湖镇。清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12: 浮梁县有鹅公滩。
即蒲台。在今山东滨州市滨城镇东北二十里单寺乡西北。《方舆纪要》 卷31滨州: 秦台“高八丈,周二百余步。相传秦始皇东游筑此以望海。亦曰蒲台,以是时尝索蒲系马于台上也”。
1932年改金河行政区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34年与平河设治局合置金平县。
①西汉置,属南阳郡。治所即今河南桐柏县西北平氏镇。西晋属义阳国。南朝宋废。南齐永明五年(487)复置,属南义阳郡。南朝梁为汉广郡治。隋大业初属淮安郡。唐属唐州。北宋开宝五年(972)废。②南朝宋置,属
元置,属顺元路军民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修文县东北札佐镇。明崇祯五年(1372) 改置札佐长官司。
即托钵山。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套白山。《清史稿·地理志》:巴林右旗“扎萨克驻托盔山”。
在今陕西渭南市东南。《清一统志·西安府一》: 钓鱼峰 “在渭南县东南十七里。峰东滨赤水。相传王嘉尝钓于此”。
亦作阿思簇长官司。明宣德十年(1435)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北大寨乡。《明史·四川土司传》:“四川巡按等奏:松潘卫所辖阿用等寨蛮寇,拥众万余,伤败官军,请讨之。”即此。后废。
唐先天二年 (713) 避玄宗李隆基讳改隆州置,治所在阆中县 (今四川阆中市)。《寰宇记》 卷86阆州: “取郡西南阆山为名。” 《舆地纪胜》 卷185阆州: “取阆水以为名。” 天宝元年 (742)